地名文化是民族文化、历史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,对一个城市而言,尤其是这样。据《济南时报》报道,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地名工作调度会上,杨鲁豫市长就新建道路的命名问题,提出了要体现济南历史文化,尽量不以村庄、企业、单位、小区名称来命名的要求。笔者对此深以为然。
顾名思义,地名乃地理坐标之名,因而道路命名首先要体现地理坐标,也就是要围绕着山泉河湖等自然景观及相对永久的建筑来命名,国内外大中城市的著名道路大都如此。像我们泉城的趵突泉南路、趵突泉北路、黑虎泉西路、黑虎泉北路、奥体东路、奥体西路等,体现的都是地理坐标。
道路名称何以要体现地理坐标呢?无非是易于人们寻找和记忆,因而必须准确才是。千佛山是泉城名胜,济南有千佛山路、千佛山东路、千佛山西路、千佛山南路,唯独没有千佛山北路。其实,千佛山北路事实上是存在的,它就是经十一路东段(舜耕路以东段),因为按照地理坐标,经十一路东段名为千佛山北路似乎更合适。开元寺附近有条环山路,这条不足1500米的道路虽然靠山但不环山,如果把它更名为“开元路”似乎更为合适,也更能体现济南的历史文化。
道路名称是城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历史、地理、民俗等多种社会和自然现象的忠实记录,可谓城市名片。济南是座具有两千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,历史资源丰富。济南老城的历史文化在道路名称中得到了较好体现。“东更道、西更道,王府池子二郎庙”,这地名串词既是民谣也是历史,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。笔者以为,尊重历史除了要尽量保护原有的道路名称之外,还应在新建道路的命名上注重传承历史,如此才是展望未来。
道路名称既是文化符号,又是历史记忆,不仅属于过去、现在,而且还属于未来。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,道路命名要易于民众接受、流传和记忆,不能“孤芳自赏”,更不能市场化。因此,道路命名既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,更要集思广益,吸纳群众智慧,如此才能避免那些不合时宜的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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