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公众人物,明星艺人本应该更加严加要求自己,起到榜样的作用。但是有些明星却知法犯法,不仅让自己形象受损,更给众人做出了较差的示范。26日凌晨,著名演员王志文也被曝出于25日晚酒后驾车。据称,警方还在进行相关调查,但表示王志文行为属于酒后驾车,尚未达到醉驾级别。(鲍文玉)
2012年6月16日,相声演员刘惠驾车追尾了另一辆小车。经检验,肇事司机刘惠血液当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13毫克,属于醉酒驾车。约一个月后,法庭刘惠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2010年4月,演员叶童在香港携老公陈国熹出席钟镇涛的酒宴后,因感觉丈夫喝多了而带醉代夫驾车,不料遭警方截停被验出酒精超标。事后,叶童在丈夫的陪同下到法院认罪,被判罚款6000港元和暂扣驾驶证4个月。她在庭外表示自己因无知犯案,幸好没有铸成大错,并呼吁身边人以此为戒。
2010年3月3日,阿穆隆在杭州醉酒超速驾车,与一名骑电动车逆行的妇女相撞后逃逸。2010年7月21日,阿穆隆因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6个月。2012年9月5日,他结束了两年半的刑期,出狱回归。
2009年6月2日凌晨,周杰驾车在北京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。7月1日,朝阳交通支队作出《交通责任认定书》,认定属弃车逃逸行为。7月26日,朝阳交通支队决定对周杰罚款1800元,并处五日行政拘留。周杰不服申请行政复议,但未获支持。
2002年11月,梁家辉醉驾被捕,因此被判罚12000港元及停牌18个月。2005年10月29日,梁家辉因刹车不及,撞上前面一辆行驶缓慢的旅游巴士车尾,司机受伤。警员测试后证实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2.5倍,于是将其拘捕。梁家辉后以5000港元保释外出,一个月后被警方正式检控酒后驾驶罪名,被判监禁2个月,但获准缓刑3年,并被罚款1万港元及停牌3年。
1994年,“唐朝乐队”贝斯手张炬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,撞上迎面开来的汽车,当场死亡。
1995年,小品天才洛桑在演出结束后与几个朋友多喝了几杯,凌晨驾车奔驰在京城大街上,一头撞上停在路中正在修理的大卡车,洛桑当即身亡。
数年后,演员牛振华也因酒后驾车而付出了生命。
(来源:中国新闻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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